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和经济赔偿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11:08:59
我们公司的邮箱密码丢失了,据查证说是被人改过,因为是我前台的电脑,是我负责的,所以这个责任要算在我的头上,我没有保管好导致密码丢失,这是我的失职,这个理由够不够辞退员工?如果可以,用不用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我?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这种情况是要跟公司协商解决的,如果之前没有签署任何协议的话,你就不需要支付 
代通知金和经济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一章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根据劳动法规定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四条情况满足,单位可以不支付任何补偿金的前提下辞退员工
根据你的情况,单位是否有证据证明邮箱是你恶意篡改的?不一定只有前台可能导致密码丢失,也可能是其他电脑登陆邮箱被木马盗走。公司没有证据证明你的过错,辞退你需要提前一个月,另外你在公司工作每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肯定要支付经济补偿给你。

  以下四条情况满足,单位可以不支付任何补偿金的前提下辞退员工;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造成重大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