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劳动法的进来关于辞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23:27:36
本人在没和公司签合同下,交辞职信后是否可以第二天不去上班?
然而前个月的工资还有吗?
根据劳动法第几条?

事情是这样,今年10.23辞职,24号就没上班了,然后27号经理发工资,但是没有我们的(三个人)。他说,虽然写辞职信但是没有批就走了,你们算是罢工。 之前我们要辞职是老板也就是经理叫我们写辞职信的。。 我们领的是九月份工资,之前说好前个月工资在下个月15号发,他就一直说有事拖到27号才发。所以我们才辞职的。

像这样的情况,我们还拿得回九月份工资吗?可以到劳动局告他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用工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单位解除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时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在一个月内签订;否则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每月双倍工资;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所以你提出解除合同后第二天辞职是可以的,公司无权扣钱。同时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应该双倍支付你们每月的工资。你现在应该尽快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劳动监察大队),要求他们介入处理;同时积极收集你们在该公司工作的证据,如工作牌,工资条,以及同事们的证明之类。

  相关法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你没有提前30日通知,至少要让他批准,但是上个月的工资还应该能拿到,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是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