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60年大庆期间违反操作规程为由解除合同请问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1:05:59
公司在2009.9.28日晚检查时通过监视录象发现我在9月25日22;00-00;00期间没有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检查。我被询问时以承认,并接受惩罚扣10分绩效。29日晚检查时发现29日中午以前的监视录象内容没有了,公司以我正在被检查过程中当天是我值班时{我们是每天2个人值班24小时}录象内容丢怀疑我删除的。可是我没做啊。还有一条是以前检查过程中发现我的下属喝酒,说我负管理责任。公司依据以上3条开除我,我该怎么办啊第一和第三条在公司制度中属于一般错误并有处罚标准。只是第二条公司制度中没有明文规定,而公司说就是这条删除公司重要监视录象资料最重。补充:监视设备是2009年8月底新安装的,而且在着期间没发生过安全事故。我绝对没删过,可是公司不信,最主要的是我不会删啊。郁闷。。。。好冤啊我该怎么办???????????????????????

开除不称职并不愿接受调整岗位的员工,是不要赔偿的。
  建议你可以看看劳动合同法,只要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而且也不用支付经济补偿,你可看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司开除你是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列明的情形,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金额为1个半月的工资。
  注意:如果企业是违规解除劳动关系,那么企业就应当支付赔偿金给你,支付标准为补偿金的两倍;
  3、自开除之日起一年之内你随时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是一年;
  4、申请劳动仲裁,你需要提交与企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单、劳动合同等,任意一项都可以。
  5、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应当在解除劳动关系的15日之内办理工资结算和户口、社保转移。超过15日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应当支付赔偿金。
  如果是单位找理由的,那么单位就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单位单方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一下的支付半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