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离婚三年后房产分割有效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6:00:12
一朋友三年前离的婚,婚姻期间二人一起购买了一套房子,而且产权的名字是他们两个人的。由于离婚后三年中我朋友没在当地工作,前段时间她前夫把那房子出售了,(可能把名字更为他一个人的了)。这期间我朋友算不算是自动放弃房产权呢?如果不是,应该怎样争取自己的那份财产?

房产属于财产范畴,与离婚没有必然连带关系,既然产权是两个人的,完全有权利要求自己应得部分。,你说的可能是对方改了资料,没有证据。如果对方更改产权所有人姓名是要征得男方同意的,如果男方没有同意,可以起诉女方恶意侵吞男方财产。可以找一位律师,起诉。完全可以要回自己部分

离婚时房产归属有没有约定?
如果房屋产权登记在两个人名下,而离婚时也没有对房产处理进行约定,那么从法律上讲这种买卖属于无效;如果在离婚后未经你同意前夫使用其他方法将财产变更到他个人名下的,则这种行为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可以要求房产局承担赔偿责任。当然,你可以要求前夫将出售取得的款项分出相应部分给你,否则你可以根据调查取得的证据采取相应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