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起诉书可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5:13:48
下下面是本人所写的起诉书,行吗?高手帮我改改。
诉讼事项

1.判令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少支付工资12533.2元,其中包括平加班费5629.9元,周末加班费6096.5元,节假日
加班费806.8元及其25%的补偿3133.3元共15666.5元。
2.判令被告补缴原告2009年3月至2009年8月基本医疗养老保险;
3.判令被告承担所有的诉讼费用。
. 原告与被告关于劳动争议一案不服义乌劳仲裁字(2009)第0000号判令书的判令,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
实事和理由
原义乌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严重与事实不相符。义乌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仅依据一张假的4月份工资条认为被告已支付原告各项加班费,不支持原告讨要加班费请求。而这张假的4月工资条上数字额与原告的工资结算本上的数字完全不符,在开庭审理时,原告已向仲裁员做出解释,这两张4月份资条都为被告发放给原告,而那张假的工资条是原告为了躲避上级领导的检查而做,并应仲裁员的要求撤回这张假工资条的原件,提交了真的4月,5月和7月工资条原件。而仲裁员却以原告所提供的工资条复印件上假的4月份工资条做出与事实完全相反的裁决。

原告系被告员工.09年3月18日,原告受被告聘用于发泡5厂正式上班,后因感觉身体越来越差,无法继续从事此工作,于是提前一个星期和被告协商提出离职,于09年9月10日离职出厂。在此期间,原告和被告签订2年劳务合同,可合同中对原告的待遇问题全部是空白,只是口头约定底薪1300元, 并且在原告走时也没要回应属于的那份,同时被告并没有按规定为原告购买任何基本保险。在工作期间,原告接受着长时间和超负荷的体力劳动.原告自3月18日正式上班,日工作时间为12小时,白夜班颠倒,其中3月休息2天,4月休息1天,5月有劳动节,端午节等法定节日,可只休1天,6月休息3.5天,7月休息休2天,8月休息1.5天,9月工作8天,在每个星期日,工作时间高达18个小时,然而这样,被告并没有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支付原告工资报酬。

起诉书

  原告:你的姓名、单位、住址、电话。

  被告:法定代表人姓名、单位、职务、地址、电话。

  事实和理由:

  原义乌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严重与事实不相符。义乌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仅依据一张假的4月份工资条认为被告已支付原告各项加班费,不支持原告讨要加班费请求。而这张假的4月工资条上数字额与原告的工资结算本上的数字完全不符,在开庭审理时,原告已向仲裁员做出解释,这两张4月份资条都为被告发放给原告,而那张假的工资条是原告为了躲避上级领导的检查而做,并应仲裁员的要求撤回这张假工资条的原件,提交了真的4月,5月和7月工资条原件。而仲裁员却以原告所提供的工资条复印件上假的4月份工资条做出与事实完全相反的裁决。

  原告系被告员工.09年3月18日,原告受被告聘用于发泡5厂正式上班,后因感觉身体越来越差,无法继续从事此工作,于是提前一个星期和被告协商提出离职,于09年9月10日离职出厂。在此期间,原告和被告签订2年劳务合同,可合同中对原告的待遇问题全部是空白,只是口头约定底薪1300元, 并且在原告走时也没要回应属于的那份,同时被告并没有按规定为原告购买任何基本保险。在工作期间,原告接受着长时间和超负荷的体力劳动.原告自3月18日正式上班,日工作时间为12小时,白夜班颠倒,其中3月休息2天,4月休息1天,5月有劳动节,端午节等法定节日,可只休1天,6月休息3.5天,7月休息休2天,8月休息1.5天,9月工作8天,在每个星期日,工作时间高达18个小时,然而这样,被告并没有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支付原告工资报酬。
  综上所述,基于以上事实,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做出公正判决以维护民工的合法权益。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少支付工资12533.2元,其中包括平加班费5629.9元,周末加班费6096.5元,节假日
  加班费806.8元及其25%的补偿3133.3元共15666.5元。
  2.判令被告补缴原告2009年3月至2009年8月基本医疗养老保险;
  3.判令被告承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