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况是否可以认定s犯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9:14:48
以下情况是否可以认定s犯罪
第一 s得知我父亲强烈要求与我母亲复婚,并承诺欠我们太多死后遗产由子女继承,始终不愿意与s办理登记手续,s为谋取财产害死我父亲。
1.我父亲在医院出诊时皮肤潮红,后期全身紫斑,呼吸微弱,正是一氧化碳深度中毒的症状,骶尾部大面积压红约16x18cm²,是因中毒缺氧造成肌肉表皮组织坏死,内脏损伤更加严重。医院生化报告单记录我父亲葡萄糖48.6mmoi/l,正常值在3.61至6.1之间,我父亲葡萄糖值是最高正常值的8倍,是一氧化碳中毒导致的暂时性高血糖,一氧化碳中毒导致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具我们了解如果我父亲被及时抢救说明中毒,应该能够被抢救回来。
2.由我二叔和我父亲生前好友m的书面证明可以证明我父亲被其熏死的过程。s故意熏死我父亲,拖延抢救隐瞒中毒致使我父亲死亡,冒充家属签字拒绝尸检,隐瞒死因,谎报脑溢血死亡,由脑CT检查我父亲并未脑出血。
3.从工会两次调解到中区法院中级法院三次开庭s对其害死我父亲这一事件都未做任何辩驳,承认了其毒害我父亲这一事实。
s与我父亲是非法同居关系,s于97年殴打谩骂我父亲确立的同居关系。
事情经过:2008年6月16日晚我父亲饭后睡觉,s关闭门窗,在我父亲睡觉的屋内点了多片灭蚊宝,然后到另一房间看电视,一段时间后听到我父亲房间内有砸床的声音,此时我父亲已经不能说话,s自诉说认为是打蚊子的声音,就未予理睬,过了一段时间看完电视后,到我父亲所在房间发现我父亲已经昏迷,后打120解救。
以上事情经过是s自诉的,我二叔和我父亲生前好友m,以及工会和居委领导多人曾亲耳听到s诉说我父亲被其熏死的过程。
s熏死我父亲的过程,有多处疑点:1、房间内点灭蚊宝时,房间内不能有人,灭蚊宝不是蚊香,毒性很大,燃烧迅速,气味呛鼻,一氧化碳及其它有毒气体释放浓烈迅速等特点,这是基本常识,s在我父亲睡觉时,关闭门窗,点燃多片灭蚊宝,其意图明显是有意熏死我父亲。人在房间内不要说老年人即使是年轻人也受不了,天热s看电视的房间同样有蚊子她为什么不在其所在房间点灭蚊宝?2、在听到我父亲房间内有砸床呼救的声音,自诉说认为是打蚊子的声音,明显与以前点灭蚊宝的自诉相矛盾,既然我父亲的房间内已经点了多片灭蚊宝就不应该再有打蚊子的事情发生。其有意延长我父亲被

你现在再来问是否有罪已经晚了。你应该在当时出事的时候就先拨打110,同时拨打120,由110勘查现场情况,作出是意外还是谋杀的结论。现在再来讨论当时的疑点已经没用了,既没现场又没鉴定,公安机关是根本无法再追究S的责任的。
关于你父亲的遗产,如果他没遗嘱赠给S的话,是属于你母亲和你们的,你可以提出证据要求返还。

鉴于尸体已经火化,对于你提出的一些所谓证据来看,要求以故意杀人立案的理由不是很充足,除非有其他证据出现。

要找出充分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