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交辞职不收! 劳动法是怎样规定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1:52:03
我们公司规定交辞职得提前3个月,现在交竟然收都不收了。如果直接走工资就不给了。像这种情况用劳动法怎样解决?我该怎么维权?

一般说法是要保留你提交过辞职报告的凭证

比如内部电子邮件辞职,或者快递辞职信并保留快递收据

当然你也可以咨询你们那里的劳动局12333,或者劳动仲裁

维权要找劳动仲裁(拿着辞职凭证去即可)

建议:你将辞职信用EMS方式寄给公司,并保留好邮寄凭证,如果公司不管,那么到邮寄日期后30日时就可以离职走人了,如果公司不给拖欠的工资,那么直接带着合同\辞职信和邮寄凭证到劳动局检查大队举报,并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仲裁.

劳动法规定员工提出辞职申请提前三十天即可,您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

劳动法规定员工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申请提前三十天即可,若公司不处理,可向当地劳动保障局投诉。

你只要提前三十天就行了,满三十后仍不让你走,就申请劳动仲裁.

只好上劳动部门去投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