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房东违约,我该找什么部门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6:22:18
我在北京租的房子,当时跟房东签的合同是两年时间,现在刚一年,合同上说的是取暖费房东出,但是现在这个时候说让我们叫2000块的取暖费,不然等这个月过完后就搬地方。我想明白的是这个合同是不是一定要有相关部门保留一份,而且登记才具有法律效应呢。当时合同上说的是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还有相关部门一份,但是当时签的时候就签了两份。
现在我想明白三个问题:
一,我这个合同是不是具有法律效力
二,如果房东不付我违约金的话,那是不是可以通过有关部门去申诉,而且我怎么做才能不让房东抓住漏洞(比如到时候说是我们违约自己搬出去的,还不付房租啊什么的。)。
三,我该找什么部门去协调这个事情呢?
谢谢大家了,如果回答的好还有加分。

1、既然合同约定由房东出取暖费,现在让你交就是违约,你有权追究房东的违约责任。

2、“房东违约,我该找什么部门呢?”:
(1)追究房东的违约责任:在和房东协商赔偿不成时,你只能法院起诉解决,到房东所在地法院的立案庭。
(2)如果想仲裁:应找仲裁委员会(不是劳动局的劳动仲裁委),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不履行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提起仲裁的前提条件是:你们的租赁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或是现在你和房东达成了可以仲裁的一致意见,如果有一方不同意仲裁,仲裁委也不会受理。

3、“我这个合同是不是具有法律效力”:有法律效力。
(1)合同即使只有一份,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的,自签定时就有效。
(2)房屋租赁合同,一般要求到公安部门或税务备案、并交纳相关税费,但不备案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4、“如果房东不付我违约金的话,那是不是可以通过有关部门去申诉,而且我怎么做才能不让房东抓住漏洞(比如到时候说是我们违约自己搬出去的,还不付房租啊什么的”:
(1)你不是“申诉”,而是到法院“起诉”。
(2)只要带上租赁合同、房东不交取暖费致你受冻的证据就行了。

5、“我该找什么部门去协调这个事情呢?”:你是想“协调”解决、不想诉讼解决?如果想协调,一是和房东协商,二是找居委会或物业来调解;如果以上广办法无效,就只能到法院起诉解决了。

您好,朋友,很同情您的遭遇,我能给您的法律建议有:
1、这个合同属于一般的租赁合同,不一定要在相关部门保留或者登记,只要你们双方签订合同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不存在违法、威胁、欺诈等情形存在就是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的。
2、如果房东不支付违约金,你们可以拿着合同去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究房东的违约责任。
3、如果可以的话,也可以去当地的仲裁机关,不过效果不大,一般来说没有强制力
希望我的答案能够帮助您

1.合同上如果明写取暖费的问题了,那么就按合同办。如果只是口头上的约定,那就麻烦。这个书面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因违约解除合同,那么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不支付违约金,可以起诉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