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帮忙急房产交易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9:44:55
4年前因急需母亲医药费父亲将房子卖给1亲戚,房子至今没过户,原因是当时没我和我妈的签名,[不是有意不过是他说他去办】房产局说过不了,当时是父亲签的协议但开没开收据他记不得了【应该没开】卖了不久母亲去世,现在家里条件困难我提出买回房子【按现在市场价】对方不同意且将房子租给别人,我想打官司解决有胜算吗?这样算违约吗?{毕竟买卖时有漏洞}要不是对方态度恶劣我也不会这样请帮忙解答下 急现在还租着房子在坐

产权还在你手里对吧,产证上是三个人的名字都有吗?
如果是的花,买卖合同只有一人签字是不完全生效的,你父亲签字了,应该是要算3分之一的。不过你不用按现在的市场价买回,三分之一卖给他就得了。
公民可以主张自己权利,你现在是主张你自己的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