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员,紧急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21:48:26
本人已经在公司工作2年,与公司的劳动合同还有7个多月才到期,近期公司要裁员,我在其中,问题:
1、公司提前三十天通知我,是否就属于正常解除劳动合同?我能得到哪些补偿?
2、公司提前与我解除合同,虽然提前30天通知,但不是我提出来的,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我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金?
3、请帮助我如何使我的补偿得到最大化。
20分已经是全部财富,谢谢了。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公司是按劳动法与你解除合同,所以不存在双倍赔偿金的问题,但需要支付你经济补金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