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还续签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8:50:29
我跟现在公司签的劳动合同12月4号到期,正常的话应该续签12月5号开始的劳动合同。但我想11月25号左右跟公司提辞职,也就是说到12月25号就可以离职。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还续签吗?
单位想续签,是我不想再签了。我想11月25号提出辞职,这样30天后的12月25号我就可以离职了。但我们是每月25号发工资,如果不续签的话,12月份该公司负担的保险,公积金等公司会给交吗?谢谢!

不知道你要到12月25日离职的目的是什么。

按照法律规定,辞职需要你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是不用你等到12月5日,你的劳动合同在12月4日就到期而自然终止,双方不续签的就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所以不存在你到12月25日离职的问题。

我看你还是先问问单位是否愿意续签合同,如果不愿意的就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年限从2008.1.1算起(晚于2008.1.1入职的按照实际入职日算起)到合同到期日止,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如果单位愿意续签但是你不愿续签那么就没有经济补偿金。

单位想签,你不想签的话,那合同到期那天合同就终止了,并不需要再提前申请辞职啊。就是你拿不到补偿金,如果是单位不想签了,你就可以有补偿金的。
公司会不会给你交保险,这个不好说,有的公司很大度就给你多交一个月了,有的就不给你交。
如果你因为一个月的保险金而续签合同,最后又提前一个月辞职,我觉得这样得不偿失,一个月的钱能有多少?都是以后可以挣回来的,得失心不要算计的那么清楚。

提前提出辞职,更确切的说是不续签,这样做很合情合理。
但你的合同是到12月4日,所以公司是不会让你做到12月25日的。
一般公司会在就到你的辞职报告(不续签意向)后,由上级批示同意,然后,你和公司的关系也就在合同期满结束了。
12月份的工资将不再存在,12月份的各项保险也会被取消。

要辞职了,还续签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