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 降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6:08:54
我是2008年签的合同,签合同的工资是2300,而在2009年调到2600,今年老板要求降薪是否违反新劳动法,我该怎和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动合同法》是没有相关规定的,所以公司是不违法的。
你合同是2008年的,如果你不服的话可去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带好相关工资(2600)的证明
规劝为这点事情闹没什么意思,干的不舒服提交辞呈,一个月后走人,呵呵

不违反劳动法
但是违反合约
既是如果你不同意,老板不可以降薪
如果降薪可以要求劳动部分仲裁最后可以上诉法院

你这属于公司单方面降低员工的工资,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变更劳动合同,需经双方协商一致”,这样做的后果是,你可以随时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你的经济补偿金。

可去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