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律的进来 很动人的一个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9:20:21
在一个无比寒冷的冬天 有个家里很穷很穷的年轻人 父亲在他刚出生就因车祸去世了 而他母亲在他30岁那年 得了一种很罕见的病 需要30W的手术费 当然30W对我们而言不算什么 可他家那情况 耗子见了都绕着走 他向亲戚 向社会求援 但是30W实在是太多了 没办法 他绑架了一个孩子 但是这个人是非常善良的一个人 当晚他用20块钱买来的不知道几手的手机给孩子家长发了一条短信:"您好 我知道你们在为孩子团团发毛 是我绑架了他 我需要钱30W 孩子在我手里永远是安然无恙的 我只需要钱 我的母亲病了 我没有办法了 我知道你们报警了 但是为了我的母亲我豁出去了 我不怪你们 只要你们能帮助我 我不会动你孩子一根寒毛 如果我有出来的那一天我愿意给你们当牛做马 求你们救救我妈妈!"那边很快传来了回复:"我很同情你 也很为你的孝心感动 但是孩子是无辜的 我们会想法设法帮助你的妈妈 可你要把孩子还给我们啊."这个人也很快给了回复:"孩子你们千万放心 我绝对不会动他一根头发 我只要钱 我愿意用生命去换...."
其实警察早就已经用尖端的GPS技术掌控了这个人的所在地 仅用简短的几分钟就赶到了他家 就在警察就要破门而入时 听见了他跟孩子的这么一番对话:"孩子 和你短暂的相遇 让我知道了人生的美丽 但是已经太晚了 叔叔对不起你 把你骗到这里却给你吃干硬的方便面 而且叔叔的房子连电费都交不上了 孩子如果有一天你长大了 在马路上遇见了我 希望你不要恨我..叔叔要走了 也没法陪你玩了..."房间又传来了孩子的声音:"叔叔 你一下午都在陪我玩 我感觉你很好啊 叔叔我很喜欢和你在一起 为什么不能陪我了呢 叔叔 你怎么哭了啊 快来我给你擦擦。"当然 大人的话孩子是听不懂的 在警察打开房门的一瞬间 大家都惊呆了 破烂不堪的屋子里有一张长桌子 孩子被一条最干净的被子裹在床上 但是还是忍不住瑟瑟发抖 嘴里吃着还未吃完的方便面 而这个人却在啃着一块几乎没有任何颜色的硬物..好像是馒头...."警察在带走他的时候孩子 死死的抓住他不放手 "警察叔叔 你们不要抓叔叔 他是好人 你们不要带他走"在场警员无一不感动的热泪盈眶 整个城市一夜之间就轰动了 而且孩子的家长知道了事情的事实以后 不

1.我认为,年轻人所犯绑架罪属于情节较轻,应当会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理由:年轻人确实实施了绑架,所以触犯了法律,构成绑架罪。
但是,年轻人并没有伤害被绑架人,再加上受害人的求情,确实符合绑架罪中情节较轻的,应该在5--10年间。具体判几年,这是法官的自由裁量。但是有一点需要指出,这个年轻人的犯罪行为并不属于犯罪中止、或犯罪未遂的情形。
3.希望他的母亲康复,年轻人可以在这件事上学会不管怎样都别走上犯罪道路。即使他这次的行为最终得到社会同情和帮助,但是这是错误的,因为在所有犯罪中,都会有受害者。

3年以下
属于 敲诈勒索罪的未遂

怎么是敲诈勒索呢?是绑架罪啊,而且是既遂的绑架罪。根据刑法第239条之规定,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根据刑法修正案(七),此人明显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勒索了较大数额财物的,则体现出较强的法益侵害程度,一般不宜认定为情节较轻。30W数额巨大,法益侵害程度较强,情节比较严重。
即使法益侵害程度较轻,下列情形的一般应认定为“情节较轻”1.绑架后未勒索财物而主动放人的。2.因合法要求、利益得不到满足、保护而实施绑架人质的过激行为构成犯罪的。3.被害人有严重过错,行为人出于气愤、报复等原因实施绑架犯罪的。4.发生于亲属之间的绑架犯罪。5.为索取真实债务而绑架债务人,索要财物数额过大的。6.行为人索取的财物数额确实较小的。显然不符合。
他没有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不处死刑。所以他应该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他绑架是为了筹钱替母亲治病,且善待被绑架者,被绑架者极其家人也原谅了他,替他求情,他的行为对社会的负面影响较低。所以,我估计是十年至十五吧!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