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6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后可以要求那些补偿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5:45:37
去找哪些有关部门,谢谢各位老师指教

1、从2008年实施起,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应该获得些补偿是: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查处。

补充:
可以找当地劳动仲裁。找监察他们只会帮你查,不会帮你要经济补偿金。

你的情况要分开看。一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按yxt1900的回答。

二是你辞职,若是你因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辞职的:
1、未提供劳动保护和条件;
2、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未缴纳社会保险;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你的权益的;
5、使用欺骗的手段,让你签订合同的;
6、以威胁、暴力或非法的一些手段强迫你劳动的。
你可以获得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请问一个40岁的外地民工,在一个公司工作16年,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保险, 没有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公司工作一年多,如果辞职能得到什么补偿吗? 在公司做双份工作,怎么签订劳动合同? 我在公司工作两年了,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任何保险,该怎么办?有什么法律依据? 在国企工作两年但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没有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快一年,被开除能得到补偿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公司工作10个月,年底是否该有年终奖?! 我在原公司工作一年多了,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公司不在做这个项目,我可以提出赔偿吗? 工作6个月零几天,没有和公司签订任何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要辞退我,我可以要求公司补偿我3个月的工资吗? 公司强制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