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做在劳动法上可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03:49:12
我和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上规定我上班之后的工资计算以960元加上考核工资,但我进了车间之后工资以550元加上考核工资,这样做在劳动法可以吗?

如果550元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那么是违法的,基本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合同工资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那么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否则属于违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的属于违法。

公司属于违约,事实与合同不符。

这个是肯定不可以的,签了合同就必须按合同来办事,不然属于违反劳动法,这个可以告的

我怀疑你说的550元是扣除了各项保险和公积金后的数字,你向厂里核对一下。
如果不是的话,厂方明显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