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合宪法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00:57:35
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这是真的么?
如果我不愿意拆迁,为什么就必须强拆呢?我不明白了,原来建房时的土地不是政府批的么?当时的政府跟现在的政府不是同一个?
请教专业人士,拆迁是必须的么?是有法律依据的么?宪法上有么?
如果有,我现在是不是六十年前的土豪啊?要被人分田地了?

拆迁人是XX公司,是法人,你是自然人,你们是平等的。因为高拆迁不是政府出头,是拆迁公司出场头。理论上说你们是平等的。只不过拆迁公司后面有政府这个背景罢了。

拆迁么涉及公共利益呀。套上公共利益四个字,你就非走不可了。法律规定政府要地,涉及公共利益的,你就必须走。

宪法不会规定得那么细的。宪法保护公民合法财产。从理论上讲,强拆很多都是违法的。但又有什么办法呢。土地本来就是国家的。封建社会农民还可能有哪怕是一丁点自己的土地。现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全都是国家的。你有的只是上面那几片瓦。

所以不存在被分田地的事儿。你本来就一分田地都没有。都是国家或者集体的。

如果是有关部门强拆..那就是违章建筑. 如果是房开商那买得房 你有七十年使用权 没到期前政府部门(但有不良开发商)不能强拆 还有一种情况 就是你住的那块地是开发商以科研地的名义买来建了住宅区..这样的房产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