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不规范,单位未签劳动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4:43:34
我自2007年7月到金融行业某国有单位上班,到2009年4月份离职,在此期间单位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无缴交五险一金,其他福利(如过节费、高温费)、加班费等基本上也没有,如果我要维权,我要怎么做?要如何举证?若是索要经济赔偿金,能要多少?对于赔偿金新《劳动法》可以追溯到2007年吗?

广东胡律师:

单位没有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你要得到以下赔偿需举证工资条、工作证、同事证言等证明你们之间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1、08年元旦后未签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开始的双倍工资赔偿;

2、加班费的话周一至五150%基本工资,周六日200%基本工资---加班的考勤记录;

08年之前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要求不了双倍工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