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5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维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9:37:30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5个月了,公司今天才说要跟我签订劳动合同,因待遇未协商一致没有签订,我刚刚在公司做满一个月的时候曾要求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负责人说办公室职员必须做满三个月才能签订劳动合同。今天这种情况我该怎么维权,公司要怎么赔偿我?
公司职员实行26天工作制,我能要求公司支付我这5个月星期六上班的加班工资吗?
像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公司要支付我半个月补偿金吗

广东胡律师:

你这个情况能收集你工作5个月的工资条、工作证及同事证言就可以要求以下:

1、4个月工资的双倍赔偿;

2、周六的加班费;---不过这个得你提供考勤记录。

3、工作5个月折算成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