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试用期(未签劳动合同)无辜失业,请问如何用三方协议维护自己的权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10:32:35
我今年毕业,在一个外企上班,到现在还没有签劳动合同,只有三方协议。现在在试用期,但是,因为公司不准备在中国发展了,它的项目没有申请下来,现在要辞退我,我在公司没有任何的过错,完全出自公司的原因。请问这属于公司违约么?请问,如果在试用期内是不是必须和员工签劳动合同或者劳工合同,如果不签是不适算公司违约?我要跟公司要违约金,谢谢!

我的试用期是3个月,现在是两个半月了,公司开始录用我的时候没有跟我说清楚他们的项目没有申请下来。
我在网上找到一个劳动合同法草案是这样的:已存在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有其他意思表示外,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当及时补办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手续。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有不同理解的,除有相反证明的以外,以有利于劳动者的理解为准。
未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成立。
依法成立的劳动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生效约定条件的,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内容理解不一致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采纳最有利于劳动者的解释。

请问,凭借以上几款法律法规,可以向公司提出违约金么?这样的违约金大约是多少?(我试用期的工资是2000)
请给位高手及时给与帮助,谢谢!
再补充一点,考虑到时间在法律上非常重要
我的三方协议于2006年4月19日签好,我7月份毕业之后与7月3号到公司正式报道,经理于20069月11日下午向我提出辞退要求,目前还没有正式辞退的书面文件,之前公司没有向我说明公司项目没有申请下来的情况。
再补充一哈,我已经于2006年7月顺利毕业了,法律上还把我当成学生么?还当学生的话怎么我坐火车的时候不给我学生票了阿?

不知道楼主工作的城市在哪里,不过楼主的问题,估计不论在哪个城市,基本结果都一样。

一般来讲,就业协议,在许多城市,从某种程度上讲,是视为劳动合同的。(部分城市规定了学生报到后必须签劳动合同的期限)但是,因为对于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较多的情况是行政处罚,而不是对员工的补偿,如果有对员工的补偿也是基于员工因为没有合同而造成了损失(目前看来,暂时没有损失)。

如果企业目前按情势变更来要求解除合同,基本上是可以的,只是要承担赔偿,但因为你在公司工作年限连6个月都不到,因此,最多也就一个月(部分城市还没有这一个月的赔偿)。

违约金的问题:如果合同有约定甲方解除要向乙方赔偿违约金的,楼主才可以向甲方要求。

劳动合同法的问题:目前没有生效,因此你去看这部法等于没看,没依据。

建议:楼主可以向企业要求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此事的妥善处理条件,并要求企业将试用期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用交齐,另出具雇主推荐信(说清楚解除合同的原因与个人绩效证明)。
楼主与其和公司在解除和不解除上搞,不如拿了钱和证明立刻找份新的工作。

个人意见,谨供参考

由于你是今年毕业,也就说你还是学生咯?
那么你的这种情况,不能算作劳动争议,只能按民事纠纷来算。
可能能有点补偿,大概不会很多。

还有,你找到的劳动合同草案,是明年才生效的,所以不适用。

你是学生,不视为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只能适用民法的相关规定

我是05年毕业,就我的理解,就业协议仅仅约束你必需到公司报道,而公司必需接收你(哪怕只有一天),而一旦你到了公司,就业协议就失效,如果你们又没有补签劳动合同(一般是试用期过后才签),那么你随时可以离职,公司也可以辞退你,都不算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