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辞职的问题,请帮帮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16:52:16
我是一名2006年应届毕业生,与一家合资企业签订了三方协议,并签订了三年的合同,合同上写明试用期为三个月,到九月底正好是试用期到期,我现在想辞职.我有以下两个疑问,请高手帮忙:
1.在这种情况下,我提出辞职是否要付违约金?
2.我的档案已经在这个单位,如果辞职,档案如何处理?
谢谢
还想问一下,如果是国企性质的公司,是否与私企在这方面有什么不同?

1、你们已经在劳动合同里面明确试用期为三个月,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试用期内离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均无须支付任何赔偿费用,但是如果你有参加公司外派培训的,需要赔偿公司等额的培训费用。
每个公司内部对于辞职提前的期限有所规定,比如在珠江三角洲,许多公司规定为,合同期内(试用转正后)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申请,试用期内辞职需要提前一个礼拜提交书面申请,你可以按照该公司的规定按程序办理离职手续。
2、对于个人档案,你应该咨询当地人事局,任何一家公司是没有权利扣押你的档案的。
3、国企与私企都是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只是私企制度比较多,而国企办事比较烦琐。

在试用期辞职是不用交违约金的,请提前一个月向你公司的人事部提交辞职申请,做满一个月后就可以办理辞职手续!至于档案,该公司会将档案推回至该地人才市场或人事局,原则上档案一般都存放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该地区人事局等,等你找到新单位,一切手续包括档案托管等,自然会帮你去办理

在试用期内不用提前通知,试用期过后必须提前一个月知会公司方面,档案上面的老兄都说过了.

当然不用付违约金,合同说得很清楚了。
只有三个月适用期。
你的档案 找该公司的有关部门 索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