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关于合同于辞职的问题,希望有懂的人帮帮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1 21:30:34
大家好,我是一个打工的,我跟公司鉴定了两年的合同。
是2006年2月11日鉴定到2008年3月1日的。今天是10月19日,
有八个月时间了。现在我不想再做下去了,感觉没有发展前途,
想选择别一条路走。我象公司写了辞职书,可是经理不批,
把我辞职书退了回来,还说无论如何也是不会答应的。合同
上写明的是:如果员工要辞职必须经公司批准,一个月后才
结算工资。公司压了我一个月工资作为违约金,我现在又非常
不愿意再做下去了,请问我该怎么办?我现在交辞职信是正确
的还是不正确的,他有权力不批准我吗?他这样子做算不算为法。
我该怎么做?

本人即是律师,该合同的格式条款无效,应返还您的一个月工资;但是因为你们签了两年的合同,如果公司方没有过错,你非要辞职,将承担违约责任。

你可以请教一律师。嘿嘿。

你可以提前一个月写辞职申请,也就是说今天写,下个月的今天辞职,这样不管他们批还是不批,你都可以在下个月的今天离开,如果他们不发工资,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去投诉.

这个喓看你们合同怎么写的了???
实在不行伱可以通过法律来解决!~

如果你不想干下去,辞职行也交给上面,还是不同意滴话!

直接走人阿!一个朋滴工资钱就当做买了个教训阿!

钱是小事,事业是大事阿!

走人!公司不任,我不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