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后,过户前拖欠的物业管理费是否应该是现房东支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4:02:14
我在04年的五月份购买了一处二手房,前段时间物业管理处告诉我这套房子在04年五月份之前(即我入住前)的三个月没有交物业管理费.现在要我补交这三个月的管理费.相关规定是这样的吗?不知那位业内人士能帮我解答一下,在这先谢了.

根据物业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原业主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物业与新业主之间形成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对于原业主欠缴的费用,物业应向原业主主张,新业主对此不承担连带责任。因此物业公司现向新业主追缴欠费没有法律规定。
  新业主购买这套房子之前,并没有享受这家物业公司的服务。原业主享受物业服务欠的费用,物业公司理应向原业主催缴。
  原业主搬出该小区时,物业公司应向其核实其物业费等费用是否已经结清,这是物业公司的职责所在。但是物业公司并没有这样做,而是让原业主在欠费的情况下“脱身”了。物业公司应该向原业主催缴欠费。现实中,有些物业也遇到类似的情况,就是欠费的业主搬走了,物业根本找不到人,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新业主可以帮助物业公司寻找原业主催缴欠费,但是没有义务垫付费用。物业费是基于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合同而产生的费用,物业公司不应该把原业主的欠费转嫁到新业主身上。.
   自过户之日起房间归现房主了,之后的物业费由现任房主承担!这个是合理的。

物业费取暖费等的生活费用应该在你们交房的同时也就是原房主拿到房款的同时就应该结清,在给原房主钱以前你们买卖双方就应该到物业去查一下。
物业现在肯定还找你要钱,你还是找原房主要吧!要是找中介买的就去找中介,我们这里的中介公司都有欠费赔偿制度,不知你们那里有没有。

物业交费只认房子,几幢几楼几号已交或未交,谁住的就问谁讨,就得谁交。
原房东的欠费理应由原房东支付,但要在购房交款时处理。现在你当然也可以去原房东那里催缴,但物业的收缴对象却是你。

应该在过户时结清费用得,你可以告诉物业过户得时候在交易中心出示费用结清楚得单据,以前若还有欠费不归你管,应找前房主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