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伤害经济上的赔偿??有知道的吗?帮帮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6:25:38
本人因为一些小事和他人发生口角后,动手打那人几下(都是用手打的,没拿工具也没照成什么严重的伤害)后!他就说他脑袋痛,要求让我带他上医院。在去医院的路上用刀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扎倒在地~伤在背部(一刀扎在肺子上,一刀伤在精髓)法医鉴定是重伤,伤残等级为5级~

我想问你一下应该这样对他量刑,还有对我的经济赔偿能多少?

谢谢了

一、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量刑。

二、你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依据下列规定赔偿: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故意伤害罪
可以要求支付医药费 误工费 精神损失费 。。。。
你最好找个律师帮你算一下一共要求赔偿多少
或者自己算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