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法律问题 关于消费 一件衣服引发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3:10:07
我去干洗店去洗一件衣服 因为有事 去取衣服不是我本人 取回来的不是我洗的那件衣服 取回来三件 等我办事回来以后看家衣服取错了 我就去干洗店送回取错的衣服 但是老板执意不给我我自己的衣服 说自己已经赔给人700块钱 让我自己出700把取错的衣服还有我自己的取走 这合理么?
恩还有就是我送去我朋友取错衣服到我回去送去有15天时间
关键我不知道取错了 这个时间关系大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但第二百六十五条也规定,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依照你所提供的情况来看,洗衣店替顾客洗衣服应该属于合同法中规定的承揽合同。在交付工作成果的时候发生错误而引起的赔偿责任,应当视当事人双方的过错而定。我不清楚您把衣服交给洗衣店的时候,对方是否出具了相关单据,说明交付工作成果时候发生错误双方应当承担的责任。如果只有双方口头上的约定,而没有明确上述责任的话,那么后果就要看双方的责任大小了。如果主要是因为您的朋友在取衣服时粗心大意,那么洗衣店的损失就应当由您承担。如果是由于洗衣店的过失把衣服错拿给了您的朋友,那么责任就主要在店方了。但由于您的朋友没有能够“检验工作成果”,所以您还是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
但是洗衣店没有权利强行留置您的衣服,因为您已经支付了报酬。即使责任在您,他也应当先把衣服还给您,然后向您索赔。

洗衣店的说法当然是错误的。错取衣服无论怎样,都是洗衣店的责任。因为,如果洗衣店规定只能本人来取,那它就不应该让别人(也就是代你取衣的人)把衣服取走,;如果规定凭票取衣,那么它应该在票上写明你所洗衣服的款式、颜色、质地、件数等相关信息,以保证衣服不会被拿错,如果没有写明,那显然是它工作失误,出现错拿衣服就是显然是它的责任,如果写明了它还是给客人拿错衣服,那就更是它的责任了,因为它没有尽到应尽的注意义务。气所以无论如何,责任都在洗衣店一方。它应该还你衣服并向你道歉。如果它不给换回你的衣服,你可以到消协投诉它,也可以到法院起诉它,让它还你衣服、道歉、并负担诉讼费用。

实在不行,就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