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法律案例——民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8:22:58
某甲承包了一块闲散地建厂<手续齐全>某种原因未建成.甲又到别出做生意.某乙在未经甲知道的情况下占用部分此闲散地盖房种树.甲4年后回来继续建厂,发现乙占用后,与乙争论多次,但没上诉,甲用乙占用后剩下的闲散地建了厂.3年过去了,甲需要扩厂再盖房,让乙保留房子把树去掉.乙不肯.甲能胜诉吗?不动产诉讼时效多少年?另外补充乙至今没有任何手续.说的不详细请朋友多费心.谢谢
问题补充:甲的承包期是20年<95年开始的>国家未收回此承包地

普通民事诉讼时效为两年,同时规定为知道被侵害之日起算。
甲在回来后,发现乙占用其地盖房种树,但没有上诉,已过三年,原则上,诉讼时效已过。
如甲与乙有协议,甲同意让乙暂借用地,但在甲需要扩建时乙须无条件退出,则可直接起诉。

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1,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还是咨询律师为佳。
2,因为甲四年后回去建厂的,已经违反了国家法律的规定。(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是要收归国家所有的,因为甲闲散地最长不能超过两年)
3,起诉的话 胜诉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但估计要赔偿甲的种树的损失吧。
因为双方都是有过错的。
4,问一下律师怎么说。 这是我的观点。

1、不动产是物权,如仅要求返还,不涉及债权的话,没有诉讼时效,随时可诉。
2、诉讼时效的适用是有范围的(物权、人身权等绝对权、未授权管理的国家财产受侵害时,不适用诉讼时效)。

个人认为如以乙侵占土地使用权为由进行诉讼胜诉可能不大(诉讼时效已过)。因双方没有协议、乙没有任何证件手续,可承认三年前以默示的方式准许乙使用土地,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为由进行诉讼,胜诉可能性大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