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满一个月,公司不放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6:30:14
事人在本公司工作了一年零九个月,本人提出辞职后,上司批准(只写了个准,没有加盖公章),但到了一个月,公司却不放人,请问我是否可以走人???

另外,本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被雇用人是否可以随时走人?如果公司想解除与本人的劳动关系是否也可以随时解除?

求助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是劳动者享有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只要按照劳动法规定的程序办理就可以了,至于违约金的问题,按照合同的约定。单位不归还档案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法都写的很详细,你有你的权利。

没有法律保障,只有靠协商了

如果觉得确实呆不下去了就要走,要不呆着也是浪费时间。
你跟公司签定合同了吗?要 是签了就要根据劳动法规定的去办,要是没签合同就可以随时走人,但也要看工资有没有给结。
我上次走的时候老板也是不让走,于是我就选择等发了工资后直接走人。

去告他们,烧了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