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所签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这算不算被迫签订的协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17:22:10
我与人签订了一份矿口股份转让协议,我违约了,本要如数退还她的全部购股款及赔偿她损失4万元,旦我没那么多钱退给她,经她多次追要我仍没有付钱给她,后我提出并与她重新签了个协议,把应退给她的钱减半退给她.我现在已按重新签的协议履行了,退了她购股款的一半给她,她现在又问我要退另一半的购股款,我说;不是签了协议,你也同意签了字的,怎么现在又来要退另一半的购股款呢?她说;重新签的那个协议是被迫签的,假若我不同意重新签那个协议,你就不退款给我,我只好被迫签了,因被迫签的协议没有法律效力.所以,我现在还得要回我的另一半购股款及损失.
这种情况如果去法院仲裁的话,法官肯定会让你退还全部的购股款。因为你欠人家购股款这是即成的事实了,你后面再补充任何的协议都没有用,只能看你实际的还款数额来决定。所以不管你们这个协议是不是被迫签定的,你最好还是想办法把钱还给人家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