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务合同的解除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3:59:03
我是一名已经办理了退休的职工,退休后去年一直在一家企业上班,这家企业去年变更为韩资企业后,我签定了一年的劳务合同,现在离合同到期日还有2个月,我不想干了,请问提前走是不是就算违约?要支付违约金吗?我要是提出书面申请,单位同意了,是不是就不算违约了?如果不同意我该怎么办呢?
谢谢!

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3个月通知用人单位.是否支付违约金视合同签订时有没有这方面的约定.若提前解决合同对用人方造成损失的,必须对其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提出解决合同申请,单位同意,并不就此要求支付违约金的,视为双方协商一致解决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