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保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3:37:34
公司与我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期两年,试用期半年,在试用期这半年之间公司没有给我缴纳任何保险,劳动合同中写明了缴纳三金.现在使用期满,公司以搬址为借口,因为我肯定不会去第二城市工作所以我肯定会不再做下去.我感觉不对,有以下问题请教:
1. 上海劳动法好像规定两年合同则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我现在已经为公司工作半年,请问公司劳动合同规定的半年试用期合法吗?我算刚完成试用期还是算试用期3个月然后正式劳动三个月?
2. 公司的保险到现在没为我缴纳一分钱,是属于违法吗?我可以要求他们补上吗?
3. 请问可以向上海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吗? 如何联系?

请给指点一二

1. 上海劳动法好像规定两年合同则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我现在已经为公司工作半年,请问公司劳动合同规定的半年试用期合法吗?我算刚完成试用期还是算试用期3个月然后正式劳动三个月?
草案还没生效~~~~
如果上海的规定是3个月就按3个月
后三月是算正式工作
2. 公司的保险到现在没为我缴纳一分钱,是属于违法吗?我可以要求他们补上吗?
我国劳动法规定在工作一年后企业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保险,你们合同要是没有做别的约定的话,就不能得到保险了
3. 请问可以向上海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吗? 如何联系?
可以,联系方式
http://www.yueyinguo.com/Article/laodonggongshang/laodonggongshang/39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