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劳动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23:09:48
我母亲在市场负责清理时场.每天干12个小时.阁一天休息一天.现在政府的有些部门对其市场进行检查!我母亲原本2天的工作现在要连休息的2天现在也要加上去总共做了4天 .这属于加班吗 有补助的吗.没有的话市场是否违法啊!因为上几个月也是这样市场没给过任何补偿啊!我现在问是市场是否违法啊 违法了我怎样维护利益啊!

要看你母亲是否还属于劳动者(年龄有没有超过50岁),是否和其他单位存有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和哪个部门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是如何约定的,才能判断哪些是加班那些不是;
如果是劳动者,又只和市场有劳动关系,而没签劳动合同,那就应该视同标准工时劳动合同,也就是周一到周五每天八小时,超出部分按150%算加班,周六日按200%(单位能安排倒休),法定节假日300%(不能安排倒休,只能给加班费)。你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规定计算加班。威权可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