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合同法的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14:11:31
我们公司的合同有一条是“第十一条: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一方违约需付给另一方二千至一万元人民币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直接或间接损失,同时有权追究其刑事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请问是否违法,应怎样改呢?望赐教!谢谢!!!

上午已回答了,呵呵,它非司法机关无权追究刑事责任。

1、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直接或间接损失,这句最好写成直“如果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该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或间接损失”
2、同时有权追究其刑事责任,合同双方是民事主体,不具有追究刑事责任的资格,这句要删去。或可以改为“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之类的话。

另外关于违约金的约定问题
不知道这份合同中有没有服务期条款,是否对劳动者提供培训或竞业禁止条款,根据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如果没有是无权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
如果有的话,要适当考虑违约金的赔偿范围
首先,这里违约金的赔偿范围太过宽泛,二千至一万元以何标准计算不明确,如果提起仲裁或诉讼,以什么依据来确定违约金的数额?最好制定一个标准或计算公式之类的东西
其次,如果是对员工提供了培训的话,违约金不得超过培训所支出的数额,而且为发生的培训费不得主张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一方违约需付给另一方二千至一万元人民币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直接或间接损失,同时有权追究其刑事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可改为:“第十一条: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一方违约需付给另一方因签定合同而带来得经济效益5~10倍的违约金;如果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直接损失的3~5倍。同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同时有权追究其刑事责任。”这应该是人民法院的事情吧。还就是“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这样应该说清楚一点的。

表面看好像不违法,当事人是可以约定违终责任。但公司很明显是强势方,这很可能是一个陷阱。最好是能改成你自己认为适当一点的,当然这好像由不得打工者。但日后若真有纠纷可以以“乘人之危”(你当时很需要工作)合同不是自己真实意思表示、违反劳动法罚款不能超过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自己查)等为由提起抗辩,主张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