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问题。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6:10:49
我最近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房主是一离异女性,房屋属于她个人财产,但是现在又出现了一个男人说着套房子是其共同购买的,事情是这样的,这个男人与房主同居了九年,但是没领结婚证也没孩子,只是当初买房的时候大部分钱是着男人出的,现在房屋的一切手续都在我手里,就是没过户。但有房主收我购房款的收条。我想问问在这种情况下我有什么麻烦吗?请懂得相关知识的人士回答,并写出相关法律依据,回答详细的再加分。(长篇复制的不要!!!!)
听说法律对非法同居的财产关系还是保护的,这怎么办?

你的补充说法是正确的。
法律对长期同居的男女双方的财产是加以保护的。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表明,婚前双方中任何一方的房产都只能属于一方,另一方不能参与产权分割。这也适用未登记结婚的同居双方。
但上述解释对你购买这一产权房不会有任何影响。因为你所购房产产权清晰完整,所签合同有效,程序合法。只要女方在过户时签字,产权即可转到逆的名下。
至于男方的单方面说法,在房产证面前是苍白无力的,即使为此纠缠,也不会影响该房产交易的合法性。

谁出的钱不重要,他们没结婚,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女人的,房子就是女人的。
等你办完手续,过完户,房子就是你的了。
如果她反悔或故意拖沓,要求她退你房款,你有收条没问题的。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房产证是房屋产权的依据,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对房屋做出处置。
你现在应尽快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在过户后,无论他们之间存在什么纠纷,也对你造不成任何影响,法律(《物权法》等)将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补充回答:正是因为现在你搞不清楚他们之间的财产纠纷,也没有必要去弄清楚,法律规定产权证是产权的依据,产权证上是她的名字,她就完全有权处置房屋,你现在赶紧办理过户手续,拿到自己的产权证后,任他们之间有什么纠纷,都和你没关系,那个男人就算告到法院也改变不了你作为产权所有人的事实,法律会保护你的.

根据房地产管理法,房屋所有权证是拥有房屋的唯一合法证书.也就是说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房屋的产权就属于谁.你买的二手房,房主是一离异女性,那么房屋属于她个人财产,与同居人没有任何牵连,他们的情况也不属于事实婚姻,只是非法同居,至于他们的财产纠纷需要法院来判定,与你买房没有关系,你属于善意第三人.但是你目前首先要做的是赶紧过户到你名下,你只有拥有了房产证房子才能是你的,即使你有收据只能代表你付清了房款并不代表这房子就是你的了.

不是夫妻关系的话,该房屋与男方无关,过户时不需要男方到场。

你所担心的长期同居共有产权的保护是没必要的.
因为产权法明确规定,产权共有分为两种:法律共有和产权共有(如个登记50%).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所就不属于法律共有,长期同居一说只是对于所有权明确的财产,房产证上依法登记为那女人个人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