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房产,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8:40:04
六年前,我家住在爷爷单位的宿舍里,爷爷跟老柏住在爷爷另外分的房子里,爷爷去世了,老柏理所应当的住在了那房子里.由于我家住的是爷爷分的宿舍,没有房产证,也就是什么证都没有,每年都要给单位100多元钱,象征性的付下房费,爸爸跟老伯说跟单位说说把这宿舍房要下来 ,反正已经住了20多年了,(老伯在爷爷生前的单位工作)爸爸说你跟单位的人熟,事你办,要是需要出钱,我门出,老伯答应了。六年后的今天我门自己买了房子,单位的房子一直没有音信,但是一个偶然的机会爸爸得知,我们的宿舍房子已经要下来了,但是老伯给偷偷的卖掉了,连原来和爷爷住在一起的那房子也卖了,另外买了一所大房子和辆车.

我想问的问题就是,我门有没有权利向老伯所要,如果通过法律的手段,我门有没有可能会赢.(我爷爷一共3个男孩3个女孩,大大家的哥哥已经结婚了。)
问题补充:!!!!补充!!!

在爷爷去世的时候还没有对这两所房子有任何的想法.

只是在多年后的今天突然知道了老伯的这中做法,想逃个说法.

因为之前家里都是比较和睦的, 如果宿舍房要不下来也就算了.
老伯和爷爷住的房子我门也不会争,只是出了这谁也没有想到的事才有的想法

首先是你爷爷的房子,有没有房产证,如果房产证上面登记的是你爷爷的名字而你爷爷又没有立遗嘱把房子给你老伯,那么你父亲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你老伯的行为是无权处分,如果你要通过法律手段救济的程序如下.
1.向法院提起确认诉讼,请求法院确认你父亲对房屋的合法继承权.
2.由于房屋处理,并且做了变更登记的,根据<物权法>你无法取得所有权,但是可以获得向你大伯请求赔偿的债权.基于此向法院起诉.

然后是你们宿舍的房子,因为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你大伯的,所以很难主张了.

注意:1.这里有时效问题,我们国家规定诉讼时效只有两年,所以你必须有证据证明你父亲是最近才知道自己被侵权的事实.
2.要证明你爷爷的那套房子的所有权是归属你爷爷所有,也就是说,在房子被转卖以前,房产证上是你爷爷的名字.

PS;你要明白,房产证上的签名登记是唯一可以证明对房产所有权的东西,这个就是法律,有时候不得不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