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分析个公司案例,谢谢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23:35:12
某公司为四人合资企业,公司总经理于今年九月以其妻名义与人合作,开了家与公司经营项目一样的企业,且新公司所用模具皆是从原公司中拿出,请问他该负什么责任.
还有个问题,该公司最大股东有权利优先购得此公司么?在哪种情况下可以优先购买?

刑法有明确规定,这种行为是典型的侵害商业秘密罪。侵犯商业秘密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优先购买仅局限于公司股东。最大股东具有最大的发言权和投票权,但并不具有最优先的购买权。只不过因为是按股份表决,最大股东的建议往往更易获得通过。

这个好象法律没有禁止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