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道着火烧伤7人无人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3:40:08
我是吉林的,我家住宅是老楼,无物业,2007年9月23日凌晨3点钟2楼楼道着火,2楼楼道有一个违章建筑--仓房,里面堆有大量易燃物,使火势很大,我家住4楼,我家那天只有我老母(年过花甲)和儿子(学龄前)慌忙往下跑,别人家也有5人往下跑,这7人全部烧伤,但一老一小烧的最重,现已花去10万元,时至今日无人管,消防队认定火因不明,找不到责任人,找县政府,县政府说我们活该,我们还想往上级政府找,又没把握,现在我们不知该怎么办,不知谁能帮帮我,谢谢

这种情况你可以去法院起诉

如果你知道违章建筑是谁的,可以直接起诉他
如果你不知道,你的起诉对像是整个楼道的居民,就是你们烧伤的几个居民起诉整个楼道内的居民,以户为对象,包括自已家

要据 民法 ,楼道属于楼道内居民共有的产权,楼道发生的火灾,由共有产权人共同承担责任

即你们几个烧伤居民的医疗费用总额由各家平均分担

直接去法院起诉违章建筑--仓房的所有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