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公司07年12月要重新和所有人签一个三年的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5:28:42
有些公司07年12月要重新和所有人签一个三年的合同,不管是到期没到期的都要重新签。这是不是等于把“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变相成了“三次”之后才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至少应该算是“三年加两次”?
除此之外,作为劳动者还有什么其他损失嘛?期待探讨性的回答
PS:劳动法、劳动法,劳动人民最不懂的法!
感谢各位网友的回答,虽然有的答案不一定对题,但又引出一些其他的细节,这样的交流比看枯燥的法律条款更有帮助。希望在问题结束之前,听到更多人的声音。这个社会现在太缺少主动主张权利的人

1、我们强调合约自治,所以在双方都同意的前提下当然可以变更合同,如重新签订一份新的劳动合同并约定新的合同期限。

2、那样做企业要冒违约的风险,万一合同未到期的劳动者不同意重新签订合同,企业就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所以就有“华为”的做法,让员工“主动辞职”,但有补偿。

3、“三年加两次”对于不同的用人单位和不同的劳动者,谁能肯定受损失的一定是劳动者呢?新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的倾斜是很明显的,当然更需要具体的实施细则去支持。

PS:我们的立法水平确实很低,和立法的环境很有关系

于是,我保留主张你把赏分给我的权利!:)

没有什么可以过多讨论的,利益集团的博弈而已。探讨完,说了也不算。
劳动者的损失,就是三年之后才能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

3年期满,如公司同意续定劳动合同的话,则第二个合同期满后,公司必须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除非员工不愿意。

这些公司的做法也部分实现了立法者的意图:劳动合同长期化。至少比几个月到一年的合同强,增强了工作的稳定性。更和谐!

劳动者作为打工的人,当然处于弱势了。如果有人敢于主张权利,大家都可能受益,而出头的人最可能被报复。所以,华为几千人主动辞职,无人敢说个不字呀。

『新劳动法』公司07年12月要重新和所有人签一个三年的合同 我是12月中旬刚进新公司的,请问是按旧的劳动法,还是新的劳动法制度? 我们公司抢在08年新劳动法实施前,要在12月与我提前签定正式劳动合同。公司是不是有什么企图? 08年公司的新劳动法政策 07年12月31号合同到期应以新劳动法实施还是老的? 我07年8月进公司,一直没有跟我签合同,请问新的劳动法执行了,只能一个月试用期,我以前的试用期能算吗? 07年签的,09年3月生效的劳动合同,按照新劳动法?还是旧劳动法? 工作18年,什么待遇没有,新劳动法要出台,公司要解除劳动关系!!! 新劳动法 公司要和我签3年合同 试用要半年...如果 08年新的劳动法有针对性的公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