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劳动合同一定得缴纳保险吗,本人意愿可不可以不缴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0:00:56
因为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
是不是可以和单位签一份协议,不用单位缴纳保险,可以把单位应缴纳的一部分钱给本人,
请结合劳动法律法规方面给与全面回答谢谢?

那是交社会保障保险。我个人认为还是交的好,因为:一、国家规定公司聘用的人,公司必须为其缴纳社会保障保险,我们不要为难公司嘛;二、社会保障保险是为解决雇员的养老、生育、基本医疗、工伤和失业等问题的,缴纳了对自己有好处;三、公司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所缴纳的保险费中,个人缴纳的并不是很多,只占了整个保险费的8%,而另外的20%的是公司负责的,不缴纳还没有个保障呢。
你所说的把缴纳保险的保险费退出,作为工资发给你是不现实的,因为那样退不到多大点钱,公司为你缴纳的那部分钱(占20%的那部分)完全是公司出的,如果你不要社会保障保险,它是不会给你的,公司也需要利润嘛!能节省它就节省了啊,因为那不是它的义务,所以它完全不需要履行。
而且,即使你以后换了工作,还可以转过去接着缴,终生受益的啊!所以社会保障保险对个人是只有利而没有弊的,建议缴纳。

不有定就要缴纳保险金呀

社会保险的话还是缴纳的好些,如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这些保险是有利于你的社会权益保障的。一般在签劳动合同时候都是默认伴随的,并随你的工资按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