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08:21:03
我在深圳,工厂是港资的,工厂没有给我们签定劳动合同,也没给我们买任何保险,只买了医保。如果我想辞职请问我有哪些补偿?2008年过后走,又有新劳动法,请问这样情况我该怎么做?我做了四年请问有没工龄补偿?能说详细更好?

1、你要去当地的劳动所或劳动局信访办进行信访。如果信访办处理不了,就去找劳动纠察大队。如果你公司的注册资金超过1000万,请直接到深圳的区级劳动局或者市劳动局进行信访。劳动局会出面跟公司协调的。
2、建议你在2008年后,08年春节前进行信访。一个是因为年底的时候劳动局查这方面的查的非常的严格(也是为了工作业绩嘛),二是因为2008年后,实行了《劳动合同法》后,按照新法律,你会得到很多的赔偿。
3、深圳的社会保险,你说公司只给你买了医疗保险,我有点奇怪,因为深圳的社会保险要买的话,最少也要买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的。为什么你的只买了医疗,我有点不同爱理解。
4、如果你对养老保险有疑问的,同样在信访的时候把情况说明白。不过根据现行的法律,公司只需要支付你近两年的社会保险,因为公司不交社会保险,属于行政仲裁,试用的法律追溯期是两年。很可惜你有两年的社保追不回来了。
5、如果你还有什么疑问的,你具体详细的看一下《劳动合同法》,你自己很容易就能算出来公司要赔偿你多少钱的。我具体不能告诉你,但是我相信是非常多的工资的。
6、你去劳动仲裁时需要准备的材料:你的个人身份证,你在公司工作过的三个证据:如工资条,工牌,工友证言等。只要够三个就行了。
如果还有问题就给我发消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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