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问题,我们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7:11:29
我们是一家广告公司在这个城市的分公司,分公司是06年成立的,分公司一般是没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对吗?那就可以不签合同吗?我们6个人,从分公司成立到现在已经累计在分公司工作满一年了,但是公司没有给我们签订书面的合同,只是给我们交了养老金保险和大额的医疗保险什么的3险,原因是说分公司没有在劳动局注册只能这样交保险,公司当时不跟我们签合同的理由是麻烦,说给我们交了保险就等于跟我们签了合同。
2008年了新的劳动法颁布了,我们该怎么办啊??

1、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地位是对的。但是不可以不签合同。
2、你们与公司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3、如果下个月不签劳动合同,公司就要付双倍的工资给你们。如果公司不支付双倍工资,可以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