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实施后,国外出差之后公司要求加签带违约金的合同。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3:12:48
新劳动法实施后,只有培训协议和保密协议合同允许带有违约金。
如果公司非要把国外出差定义为培训,在法律上这种定义有效吗?

我被公司派往日本3个月,公司要求自回国之日起一年之内不可离职,离职将付出大额的违约金。这种协议签订之后有效吗?

要看是不是提供的专项培训费用,进行的是专业技术培训。出差工作不算的。

楼主完全可以拒签,即你不签这个违约金的协议他也把你没有办法。
理由是:如果公司将本次出国日本定义为专项培训,公司方为何未在你出国前签订呢?很明显,公司的做法很被动,你签订这个违约金协议明显不公平的前提下进行的,如果你签之后肯定对你明显不利。

劳动合同法
22-25条可以告诉你签不签都一个样^_^最好不签,拿法律去说服公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