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租房违约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4:36:12
我想请教一下大家,我们是外地来福建泉州市泉港区施工的人员,我们在2007年的7月末来到这这里,在这边找了一个房子租下来,当时我们和房东协商租房子的时候,房东说他们的房子要租就要租一年,而且要一次性交齐一年的房租,但是我们当时刚来到这个地方工程还没有开始,所以和房东协商了,我们一个月一个月的交纳房租,我们租期为一年。但是由于此项目赔钱,我们后续的工程不接了,现在想要和房东协商退房事宜,我们打算多付一个月的房租作为违约金,但是房东说要按当时租房协议上写的退房可以但是要补齐剩下几个月的房租。我现在想问一下,在法律上说我们要是违约退房的话,正常的违约金是多少。恳请大家帮帮忙,我们现在急需这方面的帮助。
我们当时有书面的租房协议,明确说明了租房时间为一年,房租以每个月1号给付房东,但是没有明确违约的问题!我想请教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违约的话,违约金将会是多少?我们没有任何押金,我们当时就是一个月一交房租!

这种事情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的,如果合同没有明确违约责任,那就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的话,一般也是按照行规办的,按照行规一般是赔一个月的房租。
一般租房都是押一付三,当然押一付一也可以,只要事先商量好了就行。押一个月的房租就是用于违约赔偿的。不知道你们有没有押金在房东那里,有的话就用押金作为赔偿,就是让房东没收你们的押金,这样就可以了。
要你们补齐剩下几个月的房租是没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