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这套房是否为共同财产,离婚后该如何处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0:14:01
98年由我首付款买的房,产证上只有我的名字,99年恋爱,00年结婚,婚前未做公证,现在因感情不和要离婚,请问这套房对方是否享有分割权,该如何处置,谢谢!

你2000年领结婚证前一天的所有财产都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理所当然地属于你,离婚时无须分割。据此,系争的这套房子在协议或者诉讼离婚时应进行折价,扣除你2000年前付出的首付款和所供的房贷,剩余价值部分就是你和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要按照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进行分割(大原则有两条:一人一半、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所以,你买房以来所有的书证,如房产证、银行账户扣款信息、购房合同等都要保留好,这将是有利、有力的证据。

你的购房合同和付款收据上都有日期吧,这些都是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