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劳资问题要请教!快点帮忙!!!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2:20:46
我在一家国企上班,是以劳务派遣的形式派到公司的。现在有急事要辞职,但公司基层管理人员说必须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否则要扣掉上个月的工资(因为我们公司的暂扣了第一月的工资,后面的工资都是依次类推),现在限于两难,想走吧,就意味着要白给公司干一个月苦力...若不,我的事就会被耽误... ... 跪求专业人士指点!!!谢谢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的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20.92天和16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此进行折算。
你的工资应该按照 月工资/20.92天*实际工作天数 来计算。
所以,可以要求公司按实际工作天数给你工资

这样的情况你唯有以请假方式来补救了,至于什么原因,你就得自己琢磨了,家里有急事或者某某人生病得照顾或者其他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