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 赔偿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4:39:06
请问是08年以后,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辞职,企业同意了也要按员工在企业工作的年限给于赔偿吗?谢谢!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无需给付经济补偿金,即你说的按工作年限给于赔偿。
另外,为了让你对这个问题了解清楚,我特地总结了企业要给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一方提出解除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一方提出解除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一方提出解除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一方提出解除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一方提出解除的;
6、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劳动者一方提出解除的;
7、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劳动者一方提出解除的;
8、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2、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而裁员的;
13、劳动合同期满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
1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
1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
16、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其他情况。

是从2008年开始按员工在企业工作的年限给于赔偿(以前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