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租住国家公房的紧急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7:33:18
大家好。我老家是在四川宜宾,原来是祖父母、父母和我共五人租住在国家房产所的房子。在那个租赁的本子上是我奶奶(十年前就去世了)的名字,去年我爷爷也去世了。我的姑等觉得这个租住的房子是遗产,要变现平分,后来我问了一些宜宾当地的的律师,其中有的也认为是遗产,我不太相信。又询问了我工作地武汉的律师,他们明确告诉我这个不是遗产。但是我父母想去宜宾的房产所把租赁本子上奶奶的名字换成我父亲或母亲的名字时,受到一点麻烦,房产所要我的姑等集体现场签字确认让我父母住,他们才肯更换名字,但这几乎很难,因为他们还在为一点点遗产吵的不得了。我虽然不懂法律,但是我觉得这个租赁的房子是我祖父母和我父母一直居住了近三十年,都是我们交的房租,到头来怎么其他姑等说这是遗产要平分了。我能为父母做什么啊,他们现在在老家整体都担心没地方住了,急啊!!!急盼哪位高人给我一点解决的办法。

这是承租权的继承问题。(就是当初您爷爷向国家租房的权利)
首先,您父母根本不用担心没地方住。因为您一家是同住人,同住人有优先继承承租权的权利,这点其他人是夺不走的;
第二,只要不更名,就没有其他人什么事,您家可以一直住下去,没人会赶走你们;
第三,更名的确是需要“我的姑等集体现场签字确认让我父母住”。若您家想买下房子的话,就不可避免要这个手续。那样您家就必须拿出一些钱来补贴所有继承人(不过,不是平分,只是小部分,理由也是第一点,你家是同住人,有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