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职赔偿的问题(有1年培训合约在身) 望高手解答,不胜感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6:19:37
小弟在2007年9月参加了一项总价大约8000元人民币的培训,为此和原公司签定了一份合约,必须为公司服务满一年,如违约则根据时间递减赔偿给公司,具体如下:
1. 如果培训完了就辞职,那全额赔偿 8000 * 12/12 = 8000元.
2. 如果培训后半年内离职,赔偿8000 * 6/12 = 4000元.
3. 如果培训后还剩1个月,则需要赔偿8000 * 1/12 = 666.66元.
4. 如果培训满1年后离职,则8000 * 0/12 = 0, 不需要赔偿.

现在我想提出离职(合约还有半年时间到期),请问根据新劳动法,我还需要赔偿吗?谢谢.

需要,按照你列出的计算方式执行。

具体问题是需要赔偿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为此,你还需要赔偿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