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新劳动合同法相关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2:02:39
请教相关专业人士以下问题:

我阿姨在广东东莞一家内资企业做清洁员,进厂时厂方说试用期为3个月,且在试用期内不可辞职,否则将扣除一定的工资。
现在阿姨上班快两个月了,可厂方单方面增加了我阿姨的工作量,且态度非常恶劣,跟进厂时谈好的条件相差甚远,最后厂方又将她调进了车间,所以我阿姨打算不做了。
但厂方说,如果不做的话,除非自离,不然将扣除一半甚至更多的工资。
我知道厂方这种做法是不对的,但具体又说不好。到目前为止,我阿姨都没同厂方签相关的劳动合同,在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是不是还处于试用期阶段呢?那么,广东省法定试用期应当是多长?在试用期间,辞职需要多长时间?如果需请求劳动部门出面索要工资,我阿姨应该要出具哪些相关资料才有效?

~看了好气愤~厂方所说的都是霸王条款,不用理会
在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不管你是试用期还是正式员工,你想什么时候辞职就什么时候辞职(如果你签劳动合同,则需要提前1个月告诉单位)
像你阿姨这个情况,单位吓唬她是没用的,她随时可以写好辞职信辞职,让她不用害怕,如果单位以此理由不把工资结清,或是少结,你们可以先跟老板谈,告诉他这样做不合理,如果老板不听,态度很恶劣,你们就明确的告诉他,你们回去当地劳动仲裁部门举报。
http://guaiguaibaby.blog.hexun.com/16498473_d.html(新的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