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宅基地使用权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1:06:01
我父亲过去的宅基地上的房屋40年前因故拆迁,后来别人占用并建造房屋,现在他的房子也拆迁了,能不能由自己收回继续使用。(宅基地原来有档案存底)

楼上的回答,我不赞同!这种情况,能不能收回使用,要看该土地使用证上的使用年限,(一般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为70年,也有商住两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如没用过期,你有权收回使用!(政府通过正常法律途径收回土地使用权除外)按你说的,应该没有过使用年限,你可以到当过房管局及土地局查询一下该土地的现使用权归谁,同时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问题是当地的土管所会不会承认,40年间应该有多次的核查, 如果已经登记为别人了,那你就没希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