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公司06年11月签定过合同,但没交社会福利,我应得到何种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5:46:24
自06年11月签定用工合同,为期一年,有写明交社会福利,但至今都没有过,也没有休息天,我想维护自己的权益,应该得到一定的赔偿
没有缴纳社会保险,你可以随时提出辞职,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加班费。经济补偿金=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加班费要有证据证明。
可以要求公司补缴,从入公司开始的社会保险.
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我跟公司06年11月签定过合同,但没交社会福利,我应得到何种补偿
我与公司签定合同5年,说是试用期3个月实习期3个月,6个月转正
本人2007年5月8日上班,5月9日单位就跟我签定合同。
公司与我签定3年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多少,3个月还是6个月啊,求教
我和公司签定的合同是2007年2月28日到期.到期后我没有上班,但是也没有同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我跟一个公司签定合同,而该公司在事先未通知我的情况下,将此合同转让给别的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我是06年12月25号入职位试用期后,公司没有主动与我签定正式合同我有工作了两个月,现在要辞退我
请问各位,我在公司已经工作9个月了,但是公司仍然没有和我签定合同.
如果我08年和单位签定新合同后我按规定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我需要付给公司赔偿金吗?
我是一个在公司工作4年多的职工,公司一直没有给偶签定劳工合同,(第一年签定的是虚假合同),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