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2:22:42
口头合同是否有效?(当事双方都认同,但第三方不认同)
家里的田当时租给了乙,由于是认识的,所以只做了口头协议,租期是十年,他用来盖房做商店用,在这十年中,他把店转租给了丙,十年到期后,我家要把田要回,可丙不还,当初说好,如果十年后不还一切后果与我家无关的,现我家已经多给了丙一年时间,租金也没收,所以我想请问,我家如果把店拆了要回土地是否触犯法律(已经告诉丙拆店的时间),而且由于丙不认同,我家和乙方现在把当初的口头合约写成书面的是否有效。(希望是法律知识丰富的回答,好的分数还会多加,绝不食言)
我家拥有那块地的土地权,房子乙方已经一起卖给丙了,但据乙方说在把房子卖给丙时跟他说过田是我家的,是租的。说过过期后如不归还一切损失与我家无关了。
如果合同有效,那丙在合约期后的房子,可否看做是非法在我家田上的房子。
如果谁能把动他的房子用法律合法化,我会另再加分,多谢了!

一、对于家里的田当时租给了乙,由于是认识的,所以只做了口头协议,租期是十年,他用来盖房做商店用。
1、土地管理法并未限制农村土地的出租,但是耕地是不可以改变土地用途的。依照楼主的意思,应该是出租的宅基地,这在法律上并不禁止。
2、对于房屋、土地等不动产的出租,租期6个月以上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否则为不定期合同。双在在提前通知后(一般为1-3个月),都可以即时解除合同。
二、在这十年中,他把店转租给了丙。
如果为征得你的同意,你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如果你知道此事并采取了默认,则视为你同意。
三、十年到期后,我家要把田要回,可丙不还。
1、丙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是基于你与乙的租赁合同,既然乙都没有了租赁权,则丙就没有取得租赁权的先行行为的权利基础,当然不应当再继续占有该土地。
2、你可以与丙在签订一个租赁合同,他交付租金,否则有权要求丙腾地走人。
3、丙侵害了你的土地使用权,你可以行使物上请求权,要求乡镇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出面调解处理,也可起诉。
四、我家拥有那块地的土地权,房子乙方已经一起卖给丙了,但据乙方说在把房子卖给丙时跟他说过田是我家的。
1、农村的土地归集体成员所有,查询土地登记,确定乙不是宅基地的所有权人和法定的使用权人。其物权出让该土地。(这应该是丙搪塞你们的借口,即使真的有买卖行为,该行为也是无效的)
五、你该怎么办?
1、不可以强行拆除房屋,因为房屋的权属还不清楚。否则可能你们可能会涉及侵权。
2、多叫点人采取些不违法的威慑,尽量使对方早日搬出。
3、与政府、职权部门沟通,寻求他们的帮助。
3、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土地权属,并可以要求其损害赔偿。
4、我国实行房地产一体主意,一般实行房随地走,在合理适当补偿的情况下,你们可以取得地上物的所有权。

1、口头无效,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就要书面;
2、如果你们自己拆,则违法。因为你这属于私力救济,法律不允许以违法对抗违法。你如果自己拆那么你可能要赔偿丙因你的拆除行为而造成的损失;
3、不知道你再写协议的目的是什么。如果仅仅是为了证明丙违法,则无必要。如果想继续租给乙,那么另立合同是必要的。
4、建议,你可